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徵才】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徵才公告:5等約僱人員1名


徵才事項:

 

一、    職缺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二、    職稱:五等約僱人員。


三、    進用期間:自奉核定日起至112年6月9日止。(表現優良時視預算許可續僱)。


四、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工作2年以上之經驗者為佳。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為佳。
 (三)    未具雙重國籍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ㄧ者。


五、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市原住民族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薪資標準:按月支給280薪點之報酬 ,依現行行政院核定之薪點折合率標準計算。


七、    報名方式:線上或通訊報名,寄送相關佐證資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社會福利科五等約僱人員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截止日(112年6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八、    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紀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西側,電話:02-29603456分機3957)。


九、    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一)    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自行自本局網頁「公告資訊」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
 (二)    畢業證書影本。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十、    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通知。


十一、本案承辦人:新北市原民局秘書室 紀雅卿 電話:29603456分機3957


附件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徵才公告表(含甄選報名表格式)
 

附件檔案
【返回】

計數器

目前站上人數:
今日瀏覽人次:0000265
今年瀏覽人次:0147382
總瀏覽:003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