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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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新北市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實施計畫,即日起至113年7月30日開放報名及申請!


公告事項:


一、計畫目的:

藉由族語課程,提供市民多元族學習機會,進行族語及文化傳承,以達族語復振之目的。


二、實施對象:
本市市民,對原住民族語學習有興趣者,以原住民族為優先錄取,主辦單位得視報名情形,保留開班權益。


三、開設班別:
(一) 族語學習班:
   1. 辦理方式:依據語言別開班,每班以10人為原則,其中瀕危語(賽夏語、邵語、噶瑪蘭語、撒奇萊雅語、茂林魯凱語、萬山魯凱語、多納魯凱語、卡那卡那富語、拉阿魯哇語、卑南語)達5人即開班,如未達8成本局保留開班權益。
   2. 時數:以每周2小時為原則,各班開課時數達30小時。
(二) 族語學習進階班:
   1. 辦理方式:參訓學員建議為族語認證中高級以上程度,學習內容分為族語認證測驗中高級及高級課程,每班以10人為原則,其中瀕危語(賽夏語、邵語、噶瑪蘭語、撒奇萊雅語、茂林魯凱語、萬山魯凱語、多納魯凱語、卡那卡那富語、拉阿魯哇語、卑南語)達5人即開班,如未達8成本局保留開班權益。
   2. 時數:以每周2小時為原則,各班開課時數達30小時。

   3. 申請及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3年7月30日,線上填寫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CuEwuEd8YxhAN1qL9);或填寫紙本報名表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原民局,並皆請來電確認。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72,高小姐。
       信箱:AQ8224@ntpc.gov.tw


四、獎勵措施:
本計畫學員出席時數達7成,且於課程結束後半年所舉辦之族語認證測驗(113年第二次族語認證測驗,預計於12月辦理)取得以下證書者,頒發獎勵金(與本府獎勵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要點之獎勵金可同時申領):
(一) 取得初級及中級合格證書者,頒發獎勵金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
(二) 取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頒發獎勵金1,500元。
(三) 取得高級合格證書者,頒發獎勵金2,000元。 


五、附件:113年度新北市原住民族語學習班及進階班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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