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
壹、申請資格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補助學齡2歲以上未滿3歲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
註:應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認定之。
貳、補助金額或額度
一、新北市政府(學齡2歲以上未滿3歲)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9,000元。
二、其就學費用低於補助金額者,依實際支出就學費用補助。
註:若實際繳費之金額低於上項補助金額,皆依實繳之金額補助之。
參、應繳證明文件
一、在學證明
二、幼生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以證明為在學幼兒及原住民身分)。
三、申請表
四、請領清冊各1份(請領清冊需監護人簽名或蓋章並以一園提出1份申請即可)。
五、當學期繳費收據正本(如正本遺失,影本需註記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幼兒園戳章),請各園將收據正本依印領清冊順序排列,整齊牢固黏貼於A4紙張,勿以重疊及浮貼方式黏貼或訂書針固定收據。
六、幼兒園之收款收據及幼兒園金融機構帳戶正面影本。
肆、申請方式及申請注意事項
由原住民幼童家長向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再由幼兒園辦理初審後,將符合規定之相關文件備齊,於期限內向本府原民局提出申請。
伍、受理申請期間
一、第一學期:每年9月1日至10月20日止。
二、第二學期:每年3月1日至4月20日止。
陸、洽詢電話
承辦人員:湯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75。
資料更新: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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