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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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證照獎勵金


壹、申請資格

取得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核發甲、乙、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證之本市原住民。

貳、補助金額或額度

一、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6萬元。

二、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1萬3,000元。

三、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6千元。

四、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定之等級按前項標準發給之。

參、應繳證明文件

一、申請表。

二、證照正、反面影本1份。

三、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1份。申請人如為受刑人或因故不能使用本人存摺,得使用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存摺,並填寫切結書。

四、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得比照甲級或乙級者,應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得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肆、申請方式及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1年內,檢具應繳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或本局申請,每人每一等級以一次為限,單一級亦同。

伍、自112年1月1日起取得甲級、乙級、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證者(技術士證照生效日期為112年1月1日之後),獎勵標準依上述規定發給,。

陸、洽詢電話

承辦人員:林君實。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87。

柒、下載檔案

原住民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獎勵金申請表(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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