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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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族


 

從地域、習慣及語音的差異,分為下列幾個部群:
(一) 北部阿美:
在今花蓮縣鳳林以北至花蓮市之間,又稱為南勢阿美。如壽豐鄉、吉安鄉均屬之。
(二) 中部阿美:
由於海岸山脈的分隔,又分為海岸阿美(如豐濱、大港口)與秀姑巒溪畔的秀姑巒阿美(如瑞穗、奇美)。
(三) 南部阿美:
居住於台東平原附近,也稱為台東阿美。如台東市、馬蘭、都蘭一帶。

傳統的阿美族社會是母系社會,舉凡家裡的大小事情均由女主人作決定。部落性的政治活動或捕魚、建築才是男子的工作。

阿美族社會的另一個特徵是嚴密的年齡階級組織。男子在13、14歲時,必須進入集會所接受成為一個男人的訓練。以2至5歲為一個階級,同一階級的男孩一起學習、生活,並住宿於集會所。在集會所裡,同一個階級的同伴一起工作,遇有獎勵或處罰也是以一個階級為單位。無形中更緊扣了同年齡階級的每一個男子,而這樣的關係是一生一世,直到離開人世為止。因此,縱然會所制度已經消失,但每年的豐年祭活動,依然遵守傳統年齡階級的規範在運作,使傳統的生活、歌舞的訓練得以延續。

阿美族的部落多半臨海或靠近溪流,因此捕魚便成為阿美人日常生活的重要課題。捕魚在阿美族具文化上深層的意義:在阿美族的社會裡,舉凡一個活動的結束或喪葬儀式過後,都要有捕魚或吃魚的行為(阿美語稱為pakelang),藉此作為活動的休止符,透過吃魚的行為以後,再恢復日常的生活作息。因此,漁撈的行為有脫聖返俗的意義。

 

 

資料摘自: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網站

(http://www.tac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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