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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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文化局「2019樂壇新星」即日起至4月15日止受理報名,歡迎踴躍參與


一、計畫緣由:為鼓勵及培育具表演潛力明日之星,提供其一圓表演夢想之舞臺,辦理「2019樂壇新星」甄選活動,遴選30歲以下青年音樂家,由本局提供場地、行政及行銷宣傳,協助年輕新秀辦理正式音樂會演出,希望藉此吸引眾多青年藝術家展現才華,累積正式演出之經驗。
二、報名資格
 (一)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於民國78年4月15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團體:以組團報名者,應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且團員需全體符合前述條件之資格。
 (三)個人組別之伴奏不需符合上述年齡資格,但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伴奏及重奏之認定將由專業評審委員依曲目判定。
 (四)曾入選「樂壇新星」之個人及團隊者,今年不可再次報名。 
三、報名方式與報名期限:於108年4月15日前以郵寄報名並完成電子資料之上傳,報名方式詳如甄選辦法。
四、主辦單位聯絡方式: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展演科 呂小姐,電話(02)2253-4417分機102,電子信箱AS5237@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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