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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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度原住民族青年及中高齡促進就業獎勵計畫」,歡迎符合獎勵之單位踴躍提出申請。


公告事項:

 

一、112年度原住民族青年及中高齡促進就業獎勵計畫執行方式摘述如下:

 (一) 適用對象:

  1、僱用原住民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為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

  2、受僱之原住民族「青年勞工」:15歲以上未滿40歲之原住民。
  3、受僱之原住民族「中高齡勞工」:40歲以上之原住民。


 (二) 獎勵方式:用人單位應於112年1月1日起「始」僱用原住民,每月獎勵額度如下:

  1、僱用獎勵津貼:

  (1) 僱用全部工時勞工:僱用勞工每月投保薪資達4萬101元以上者,用人單位每月獎勵1萬元整;勞工每月投保薪資達3萬301元以上,但未達4萬101元者,用人單位每月獎勵6,000元整;勞工每月投保薪資達「當年度公告基本工資」(2萬6,400元),但未達3萬301元者,用人單位每月獎勵津貼4,000元整。

  (2) 僱用部分工時勞工:受僱勞工每月投保薪資按「當年度公告基本工資」(每小時176元)計算,用人單位每月獎勵津貼2,000元整。


  2、就業獎勵津貼:

  (1) 受僱全部工時勞工:每月獎勵津貼2,000元。

  (2) 受僱部分工時勞工:每月獎勵津貼1,000元。


 (三) 申請方式:由用人單位於申請期限內,向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期間分為2個梯次:

  (1) 第一梯次:112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第二梯次:11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止。


二、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原住民族就業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066995。

 

下載檔案: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促進原住民族中高齡就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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