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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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交通部觀光局「交通部觀光局辦理國旅券實施作業要點」及「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各1份


公告事項:


一、國旅券方案:
(一)訂定「交通部觀光局辦理國旅券實施作業要點」。
     1、補助對象:具有本國籍或取得合法居留證件之非本國籍人民。
     2、補助內容:補助中籤民眾於登錄本局國旅券平臺之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領有溫泉標章之業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促參案之商家及經濟部核准之觀

           光工廠進行消費折抵。
     3、補助方式及額度:規劃發放國旅券240萬份,中籤民眾每人獲得面額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國旅券。
     4、實施期程:110年11月1日至111年4月30日。


(二)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方案:
     1、訂定「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
     2、補助對象:為舉辦國人國內旅遊之合法設立旅行業。
     3、補助條件:基本條件為辦理旅遊天數2天1夜以上且旅客人數達15人以上、安排至離島地區旅客人數達6人以上之團體旅遊,安排合法旅宿並使用合法交通工

           具,另需包裝本局所列之行程條件至少達2項。
     4、補助額度:
     (1)每家旅行社申請20團為上限,每一分公司再多3團。
     (2)符合基本條件及行程條件2項者每團補助2萬元。


二、相關要點可逕自上網於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查詢。


三、附件:交通部觀光局辦理國旅券實施作業要點、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領據、切結書、旅行業辦理套色團體旅遊補助行程條件

       景點場所單位章戳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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