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創業微利貸款
壹、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且年齡為20歲以上65歲以下者。
二、符合中低收入資格者。
三、所營事業於本市未超過3年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一)依法設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
(二)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且有稅籍登記者。
(三)依法設立登記私立幼兒園、托嬰中心或短期補習班。
四、申請人不得擔任2家以上企業之負責人。
五、再次申貸者,申請人戶籍地及所創所營事業或實際營業地仍須同時設於本市,且不得擔任2家以上企業負責人。
貳、補助金額或額度
100萬元為上限;貸款期間最長為七年(含本金寬限期1年)。
參、五大服務方向
一、在地窗口服務:單一聯絡窗口,加速服務效率。
二、創業研習課程:規劃初階至進階課程,協助市民有系統學習 創業應備之知能。
三、創業諮商服務:由心理評析創業性向出發,由個人至事業體提供縝密的諮商輔導服務。
四、創業貸款輔導:提供創業資金貸款輔導,協助市民解決資金需求。
五、產品行銷廣宣:經由成果發表達到創業商品之行銷廣宣效果。
肆、服務方式
一、窗口服務: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東側(板橋火車站北一A)。
電話:(02)8969-2107、(02)8969-2166 分機1125、1126。
傳真:(02)8969-2167。
二、幸福創業服務專線:(02)8969-2107。
三、幸福創業網:http://happy.eso.ntpc.net.tw。
資料更新:2023年04月18日
計數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