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展各區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活動補助
壹、申請資格
新北市各區原住民族發展協進會。
貳、補助金額或額度
補助金額依各區設籍原住民人口數計算:
一、1人至500人者,補助金額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
二、501人至1,000人者,補助金額15萬元。
三、1,001人至2,000人者,補助金額25萬元。
四、2,001人至3,000人者,補助金額35萬元。
五、3,001人至4,000人者,補助金額45萬元。
六、4,001人至5,000人者,補助金額55萬元。
七、5,001人以上者,補助金額60萬元
貳、補助項目
本要點之補助以歲時祭儀活動計畫所需之經常門支出為限,其補助項目如下:
一、原民意象布置及舞台搭設費。
二、音響、桌椅、帳篷及流動廁所租借費。
三、祈福祭品費。
四、 餐費。
五、 樂舞組訓費。
六、保險費。
七、環境清潔費。
八、 礦泉水。
肆、應繳證明文件
一、補助申請表。
二、計畫書。
三、補助款聲明書。
四、領據。
五、存摺影本。
伍、申請方式及申請注意事項
活動前一個月送件審查。
陸、受理申請期間
活動前一個月。
柒、審查方式
逐案依件審查。
捌、洽詢電話
承辦人員:陳雅萍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81。
Email:AN5494@ntpc.gov.tw。
玖、附件:推展各區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活動補助相關公告與申請資料
一、新北市政府推展各區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活動補助實施要點。
二、補助申請表。
三、補助計畫書。
四、補助款聲明書。
五、領據。
六、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務必確實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