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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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受理申請「114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計畫」


公告事項:

 

壹、用途主軸 
   一、促進原住民族就業事項:透過就業培力、訓練、輔導等方式,考量原住民族社會及文化特性,包含經濟產業、資源永續、教育訓 練、族群文化等議題,以開創不同面向之就業機會。 
   二、增進原住民族福利服務事項:透過長期照顧、弱勢族群關懷服務、家庭服務、幼兒及教保服務、學生課後輔導及法律協助等社會服務,完善原住民族福利服務網絡。 
   三、行政業務支出:支應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各項計畫所需相關行政費用,如召開審查、諮詢、評鑑會議、查核、成果展示及專業委託服務等費用。
   四、各用途事項計畫,以社會福利資源較不足區域為優先補助範圍。 

 

貳、計畫期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參、辦理機關
       主辦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
       承辦機關: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肆、申請補助對象 
   一、原民會及所屬機關(構) 
   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三、鄉(鎮、市、區)公所 
       (一) 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 
       (二) 都市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區域內原住民      族人口數達 500 人以上。 
   四、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
       (一) 各級立案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不含政治團體)   
             (需提出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 
       (二) 組織設立目的為社會福利服務、就業促進或職業訓練有關之非原住民族團體(不含政治團體)。


伍、申請資格 
       詳見「114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計畫」


陸、作業方式
   一、全國性、地方性第一級及區域性計畫:自本計畫核定公告日起至45個日曆天內(即113年5月15日)向原民會線上提出申請,紙本申請則函送至原民會委託之專管中心,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地方性第二級計畫:於113年4月30日向所屬地方政府(本局)線上提出申請,紙本申請則函送至原民會委託之專管中心,專管中心於受理5日內,函知地方政府辦理線上初審作業。


下載檔案: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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