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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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國各級人民團體及合作社召開會員(社員)大會(含代表大會)辦理方式


公告事項:

 

一、轉知自110年7月13日起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全面解除第二級警戒止,全國各級人民團體及合作社召開會員(社員)大會(含代表大會)得採視訊方式辦理,惟不得辦理選舉、補選、罷免等事項,請各級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合作社遵循辦理。

 

二、檢附內政部及110年7月9日台內團字第1100281282號公告。

 

下載檔案:內政部110年7月9日台內團字第1100281282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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