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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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徵才公告-5等約僱人員1名


一、職缺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二、職稱:五等約僱人員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進用期間:自奉核定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表現優良時視預算許可續僱)
四、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工作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
 (三)具有原住民身分或原住民族業務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未具雙重國籍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ㄧ者。
五、工作項目:辦理原住民族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六、薪資標準:按月支給280薪點之報酬 (依現行行政院核定之薪點折合率標準計算,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4,916元)。
七、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自107年6月5日至107年6月1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

                          均不予受理)。
八、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何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3954)。
九、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一)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自行自本局網頁「公告資訊」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及黏貼相片,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
 (二)畢業證書影本。(如最高學歷為高中畢業者,另需檢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工作2年以上之經驗證明)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十、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通知。
十一、本案承辦人:原民局秘書室 何旻翰 電話:29603456分機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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