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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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新北市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


公告事項:


為建構有利於都會區原住民長者健康、安全及終身學習的友善環境,並整合政府及民間團體資源,提供社區長者關懷服務,113年度本局將積極輔導及培力有意願投入長照服務之單位,本計畫內容如下(詳附件):
一、申請時間:
(一)賡續辦理站:即日起至112年12月18日止。
(二)新提案站:即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


二、補助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賡續辦理站:112年度執行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之承辦單位,經評鑑通過或及格。依112年度查核結果,作為申請本計畫之依據。
(二)新提案站:各區原住民族發展協進會、原住民族各立案社團、原住民族各宗教團體等、其他立案之公益團體、社會團體等。以本市尚未設置文健站、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有需求之區域為優先,經本局書面審查確有設置需求者。


三、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補助計畫書。
(二)補助款聲明書(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
(三)立案證書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四)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五)督導員之學經歷證明及醫護、社工或長者專業訓練相關證明文件。
(六)照顧服務員之醫護、社工、長者專業訓練相關證明文件。
(七)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環境安全自我檢核表。
(八)財產清冊一覽表(新站若無則免附)。
(九)受照顧長者名冊。
(十)場地使用同意書


四、資格審查方式:
(一)於申請時間內將應備文件寄送至本局。
(二)由本局及相關學者召開書面審查會議,經審查排名第一者擇為本局補助單位。

資料更新: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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