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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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新北市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實施計畫獎勵金即日起至114年5月24日開放申請


公告事項:


一、 「113年度新北市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學員出席率達7成且於課程結束後半年所舉辦之族語認證測驗取得以下證書者,撥付獎勵金(與本府獎勵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要點之獎勵金可同時申領可同時申領):
(一)    取得初級及中級合格證書者,撥付獎勵金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
(二)    取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撥付獎勵金1,500元。
(三)    取得高級合格證書者撥付獎勵金2,000元。


二、 符合上開資格者請於114年5月24日前檢具申請表、資料切結書、領款收據及合格證書影本提送本局申請獎勵金(以郵戳為憑)。


附件:族語學習班獎勵金申請表格(表格1-3)
 

資料更新: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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