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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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徵求設置新北市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


公告事項:


一、    為建構有利於都會區原住民長者健康、安全及終身學習的友善環境,並整合政府及民間團體資源,提供社區長者關懷服務,114年度本局將積極輔導及培力有意願投入長照服務之單位。


二、    本次申請計畫內容如下:
(一) 補助對象及資格條件:各區原住民族發展協進會、原住民族各立案社團、原住民族各宗教團體等、其他立案之公益團體、社會團體等。
(二) 設置站點:
    1.    新增設1處新北市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附件1)。

    2.    新店區溪洲部落文化健康站(附件2)
(三)申請應備文件:
    1.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件3)
    2.   申請補助計畫書。
    3.   補助款聲明書(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
    4.   立案證書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5.   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6.   督導員之學經歷證明及醫護、社工或長者專業訓練相關證明文件。
    7.   照顧服務員之醫護、社工、長者專業訓練相關證明文件。
    8.   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環境安全自我檢核表。
    9.   財產清冊一覽表(新站若無則免附)。
  10.   受照顧長者名冊。
  11.   場地使用同意書


三、   申請時間:

(一)    新增設1處: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二)    新店區溪州部落站: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止。


四、   資格審查方式:
(一)    於申請時間內將應備文件寄送至本局。
(二)    由本局及相關學者召開評審會議,經審查排名第一者擇為本局補助單位。
 

 

資料更新: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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