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4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請符合用人資格之單位於113年11月30日前踴躍提出工讀生員額申請。
公告事項:
一、用人單位需於113年11月30日前檢送「工讀職缺提報表」(如附件)及相關佐證文件,如設立許可證明、組織章程、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勞保繳費單或投保清冊影本等各項得驗證其為合法用人單位之相關文件,向本局經濟建設科申請提案。
二、工讀生用人單位及工讀地點:
1. 政府部門: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
2. 非政府部門:應為勞工保險或 就業保險 「投保單位」之團體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 但不包括政治團體、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利組織、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 或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
3. 其他:經原住民族委員會認定符合政策特殊需求者。
4. 公國營事業機構及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清冊。
三、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提案之職場體驗工讀內容應具學習性,避免僅行政文書例行事務,且需未涉專業證照服務,如照顧護理、個案管理、就業媒合等相關專業服務。
2、工讀生用人單位應屬社會公益者,需配合社會福利相關法令規定。
3、工讀生用人單位需組織營運健全且為「勞工保險投保單位」,並依法辦理投保。
4、工讀生用人單位用人機關經抽查、訪視查核、行政作業異常者,將列為次年度 核配職缺額度之參據。
四、相關計畫請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就業服務-原住民族就業促進-原住民族暑期工讀),或至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https://iwork.cip.gov.tw/)查詢下載。
五、聯絡窗口:
1、用人單位申請聯絡窗口: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經濟建設科/林姿穎小姐/02-29603456分機3984
2、電子郵件:AP7623@ntpc.gov.tw
3、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原住民族行政局經濟建設科收。
附件:114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
資料更新: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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