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府社會局辦理「新北市政府遴選116年兒童及少年代表作業」,報名至115年9月18日截止!
一、 為實現公民社會願景,提升兒童及少年關心公共事務,並有參與意見機會,引導兒童及少年參與政府決策機制,從過程中學習與成長。
二、 遴選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條、第10條及第38條規定。
三、 遴選名額:新北市兒童及少年代表以30名為原則。
四、 遴選資格:
(一) 設籍、實際居住或就讀本市學校未滿18歲(民國97年1月2日〔含〕以後出生)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對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議題有興趣,並具有參與公共事務經驗且未曾擔任過本市兒童及少年代表者
五、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止(郵戳為憑)。
六、 報名方式:
1. 請填妥遴選報名表,項目一「候選人報名表」為必填。
2. 項目二「推薦具體說明」為推薦單位填寫,若為自行投遞報名,本推薦表亦可邀請親朋好友、社團幹部等人填列。
3. 相關佐證資料(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之經驗)影本,以A4規格紙張裝訂整齊,寄送至本局兒童少年福利科(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
七、 倘有任何問題可逕洽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賴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618)聯繫。
八、 詳細資訊可詳見「新北市政府遴選116年兒童及少年代表作業計畫」及「新北市政府遴選116年兒童及少年代表報名表」。
資料更新: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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