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競賽實施計畫
公告事項:
一、原民會自103年起辦理「原住民族語言單詞競賽」,讓原住民族學生從中認識及熟背族語,並強化「聽」、「說」、「讀」、「寫」之能力,迄今已辦理10屆,每年逾3,000人參加地方初賽、650人參加全國決賽,已為全國族語競賽指標型活動;為精進單詞競賽,本會首度於去(114)年試辦「族語詞句示範賽」,導入詞句題型,增加題目多元性及比賽精采度,獲各界好評,本(115)年起將納入正式項目,並為精進競賽分組及規則,賽事改制後名稱為「原住民族語言競賽」(下稱本競賽),本競賽內容摘述如下:
(一)比賽時間:
1、初賽:請各地方政府於115年10月31日前辦竣。
2、決賽:115年12月18日(星期五)至12月20日(星期日)由本會辦理。
(二)競賽組別:國中國小一般語別組、國中國小瀕危語別
組,新增非原鄉組及家庭組。
(三)範圍題型:
1、單詞及詞句範圍:以本會公告學習詞表及例句為範
圍。
2、題型:看圖卡說族語(單詞類)、看中文寫族語(單
詞類)、聽中文說族語(詞句類)及聽族語選族語
(詞句類)共四大類型。
(四)其他:
1、調整延長賽制:為避免造成賽事冗長,影響整體賽程進行,進入延長賽時每一輪作答一題,各隊伍依序作答進行驟死賽,一旦一方答對而另一方答錯,即分出勝負。
2、申訴規定:
(1)各隊伍於首輪分組循環賽、複賽、決賽共計3輪賽事階段,屬「答案是否正確」或「是否依限作答」之案件,每一輪有2次申訴機會,並應由縣市政府領隊或帶隊老師提出於競賽當下提出,倘申訴成功則申訴機會保留;倘申訴未成功,則該輪申訴權將被收回,於該輪賽事階段剩餘比賽不得提出申
訴。
(2)申訴案件經申評小組評議後作出之評議結果,各競賽單位應予以尊重,並秉持運動家精神,不得再提出異議;若不服判決及賽制安排,而行使罷賽、棄賽、影響賽事進行或違反運動家精神之隊伍,情節嚴重者,將處2年禁賽處分。
二、本競賽系統已公告於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網站(網址:https://klokah.tw/competition/vocabulary/)。
資料更新: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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