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聘用社會工作督導員--聘用七等360薪點至九等504薪點(51,984元至72,777元)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聘用社會工作督導員--聘用七等360薪點至九等504薪點(51,984元至72,777元)


 徵才公告

  1. 職稱:約聘人員1名(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三個月)。
  2. 徵才條件:
    1.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擔任社工人員滿4年以上,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下稱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 擔任社工人員(師)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2)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證照。
  3. 工作項目:
    1. 辧理及執行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填妥報名表(附件1)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信封上註明「115年度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社工督導」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名額額滿為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5. 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社福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林小姐收、電話(02)29603456分機3967。
  6. 報名應檢附個人資歷資料:以下均為影本,並於面試時攜帶正本複驗。
    1. 報名表(自傳)。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戶籍謄本影本
    3. 學經歷證明文件。
    4. 汽機車駕照。
    5. 資料切結書。
    6. 其他(相關證照、原住民身分證明、族語能力證明)
  7. 聯絡人:社福科林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67

資料更新: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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