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公告新北市好人好事代表活動,請踴躍推薦適合對象參與評選。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公告新北市好人好事代表活動,請踴躍推薦適合對象參與評選。


一、依新北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115年新北市好人好事代表選拔活動實施辦法」之規定,本市各級機關、學校及民間單位(如寺廟、公會、農漁會、里辦公室、工會、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原住民或客屬團體等),均得依據本辦法推薦代表,彰顯好人熱心義勇事蹟,傳達社會正向能量。

二、依前揭實施辦法規定,推薦應備資料包括:

 ()推薦表(須蓋印推薦單位章及單位主管章)

 ()受推薦人自傳。

 ()推薦佐證資料(如照片、媒體報導、獎狀獎牌等)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

 ()身分證影本。

 ()彩色半身照3張、生活照2張。

三、上開推薦資料包括紙本(正副本各1份)及電子檔。紙本資料請逕寄至新北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路198號14樓-陳昭玲收),電子檔應至少包括推薦表及受推薦人自傳,並請依照期限以電子郵件傳送 good115116@gmail.com。

 

資料更新:2026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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