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114年度新北市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實施計畫獎勵金開放申請中!即日起至115年5月23日止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114年度新北市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實施計畫獎勵金開放申請中!即日起至115年5月23日止


一、 「114年度新北市原住民族行政局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撥付獎勵金(與本府獎勵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要點之獎勵金可同時申領可同時申領):
(一) 取得初級及中級合格證書者,撥付獎勵金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
(二) 取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撥付獎勵金1,500元。
(三) 取得高級合格證書者撥付獎勵金2,000元。
二、 申請資格:
(一) 具原住民族身份。
(二) 設籍新北市滿4個月以上。
(三) 課程出席率達7成且於課程結束後半年所舉辦之族語認證測驗取得以下證書者。
(四) 同一語言與等級限申請一次。
三、 符合上開資格者請於115年5月23日前檢具申請表、資料切結書、領款收據及合格證書影本提送本局申請獎勵金(以郵戳為憑)。
四、 申請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
五、 洽詢專線:(02) 2960-3456 分機3972 陳小姐

資料更新: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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