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轉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辦理「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徵選」,受理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4月9日止,請踴躍報名參加。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轉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辦理「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徵選」,受理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4月9日止,請踴躍報名參加。


一、目的: 鼓勵所有熱愛本土文化者投入台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歌曲創作,為臺灣母 語歌曲注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文化豐富性及多元性之認識。 二、徵選組別: 1、 台語組 2、 客語組 3、 原住民族語組 三、參加資格: 1、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均得報名參選前點各款組別,每人每年報名 參選作品總計不得逾三件(含共同創作);同一歌詞不得跨組參選,同一曲 譜者,亦同。詞或曲分屬不同人創作者,應共同報名參選;違反上開規定之 一者,參選作品均不予受理。 2、 曾獲前一年度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首獎、貳獎或參獎之得獎者,不論以個 人或團體名義,當年度均不得報名參選。違反者,應不予受理。 四、作品型式: 1、 參選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單以詞或曲參選者,應不予受理。 2、 參選作品得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型式呈現,並得輔以樂器伴奏。 五、有意願參與徵選者,請逕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www.bamid.gov.tw)查詢相關報名資訊。

資料更新: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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