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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度促進原住民族就業獎勵計畫資訊。
- 為提升原住民族經濟生活,透過就業獎勵機制,協助原住民族穩定就業、提高薪資收入並促進勞保參與,以強化其工作留任與職能提升,透過獎勵措施,提供勞工獎勵津貼。
- 適用對象:提供15歲以上受僱原住民族勞工,且未獲其他政府機關相關就業獎勵者。
- 獎勵方式:原住民族勞工自115年1月1日起始受僱,屬一般職場之僱傭關係,申請時在職且於同一投保單位3個月以上,依每月投保薪資及實際在職加保月數核發就業獎勵津貼,即得依下列標準請領就業獎勵津貼,但115年以前「原由營造業相關行業僱用」之原住民失業勞工,申請時在職且於同一投保單位1個月以上,亦可適用:
- 每月投保薪資未達2萬9,500元者,每月核發3,000元。
- 每月投保薪資2萬9,500元至3萬6,300元者,每月核發5,000元,如連續在職加保達7個月以上,每月核發6,000元。
- 每月投保薪資3萬6,301元以上者,每月核發7,000元,如連續在職加保達7個月以上,每月核發1萬元。
- 申請方式: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原JOB原住民人力資源網(https://iwork.cip.gov.tw/)提出申請。
下載檔案:115年度促進原住民族就業獎勵計畫。
資料更新: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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