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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申請須知1份,請符合資格之原住民族合作社、農民團體及原住民班員比率達80%以上之農業產銷班踴躍申請!
公告事項:
一、本計畫受理案件期限:
(一)經常門計畫: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申請單位應備妥應備書面資料,郵寄或親送至2420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4F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
(二)資本門計畫:自公告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採隨到隨審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申請單位應備妥書面資料,郵寄或親送至2420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4F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原民會將視案件數量,滾動調整收件期限。
二、如有詢問事項,可逕洽業務承辦窗口顏婉娟科員、程雅芳專案人員,電話:(02)8995-3253,E-mail:fern2734@cip.gov.tw或yy9675@cip.gov.tw。
三、附件:115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申請須知 1份。
資料更新:2025年12月12日
附件檔案
申請須知-115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核定版.pdf
2025-12-09
申請須知-115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核定版.odt
2025-12-09
申請須知-115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核定版.docx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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