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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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113年「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即日起至112年10月4日止受理申請。


公告事項:

 

一、文化部為促進文化多樣發展,賦權臺灣各原住民族群(含平埔族)因應族群文化發展之在地議題,結合青年,體現自發行動,掌握社區營造、知識與文化、善用社會設計及公民科技等,推動有助其於都市及原鄉文化傳承發展方案,爰推動本計畫。

 

二、本計畫要點及113年度徵件規劃,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大專校院。
 (二)、執行期程及補助金額:本計畫受理一年期提案,故需於核定日起至113年12月5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每案補助總經費最高以新臺幣80萬元為上限。
 (三)、補助類別:
  1. 原鄉文化行動計畫類。
  2. 都市文化行動計畫類。
 (四)、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本案採線上或紙本二擇一方式辦理。
  1. 線上申請:請於本部獎補助系統(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報名,並上傳相關文件資料。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112年8月21日起至112年10月4日23時59分止。
  2. 紙本申請:請以公函檢附申請單位之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計畫書、合作對象同意書及相關文件一式二份,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收件日下午六時前,專人送達本部文化資源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五)、本要點及徵件說明活動相關訊息,詳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以及原村計畫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ipvculture)。
 

資料更新:202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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