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長者補助裝置假牙簡化說明
原住民族長者補助裝置假牙簡化說明
申請資格條件及最高補助金額
一、申請本局補助者,最高補助四萬四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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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 |
設籍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一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以上之原住民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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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資格 |
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者,且具有本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符合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二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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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
全口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下(上)顎部分活動假牙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固定式假牙(最多以補助3顆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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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 |
最高補助4萬4,000元整 |
最高補助3萬9,000元 |
最高補助2萬2,000元 |
最高補助1萬7,000元 |
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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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1.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補助裝置假牙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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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請款 |
1.製作假牙之醫療費用收據(需附千分之四印花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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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原民會補助,最高補助三萬六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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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 |
為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資格限制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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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下(上)顎部分活動假牙。 |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固定式假牙(指牙冠或牙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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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 |
最高補助3萬6,000元 |
最高補助1萬8,000元 |
最高補助3萬1,000元 |
最高補助2萬6,000元 |
最高補助1萬3,000元 |
單顆最高補助3,600元,最多以補助10顆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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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1.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補助裝置假牙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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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請款 |
1.製作假牙之醫療費用收據(需附千分之四印花稅) |
資料更新:2025年04月15日
計數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