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長者補助裝置假牙簡化說明
原住民族長者補助裝置假牙簡化說明
申請資格條件及最高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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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本局補助者,最高補助四萬四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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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 |
設籍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且年滿五十五歲以上之原住民族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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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資格 |
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者,且具有本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符合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二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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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
全口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下(上)顎部分活動假牙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固定式假牙(最多以補助3顆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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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 |
最高補助4萬4,000元整 |
最高補助3萬9,000元 |
最高補助2萬2,000元 |
最高補助1萬7,000元 |
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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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1.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補助裝置假牙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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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請款 |
1.製作假牙之醫療費用收據(需附千分之四印花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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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原民會補助,最高補助四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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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 |
為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資格限制如下: 2、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計畫補助者。 3、服務對象獲本計畫補助,5年內(含本年度)最高補助金額不得逾新臺幣4萬元整(假牙維修不在此限)。 4、服務對象同一顎或同一牙位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滿五年以上,經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但假牙維修費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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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下(上)顎部分活動假牙。 |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固定式假牙(指牙冠或牙橋)。 |
活動假牙維修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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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 |
最高補助4萬元 |
最高補助2萬 |
最高補助3萬4,000元 |
最高補助2萬8,000元 |
最高補助1萬4,000元 |
單顆最高補助4,000元,最多以補助10顆為限。 |
補助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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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1.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補助裝置假牙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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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請款 |
1.製作假牙之醫療費用收據(需附千分之四印花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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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本局補助者,最高補助四萬四千元
補助對象
設籍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且年滿五十五歲以上之原住民族長者。
補助資格
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者,且具有本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符合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二倍者。
補助項目/金額
- 全口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 最高補助4萬4,000元整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下(上)顎部分活動假牙 / 最高補助3萬9,000元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最高補助2萬2,000元
-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最高補助1萬7,000元
- 固定式假牙(最多以補助3顆為限) / 6,000元
申請方式
- 1.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補助裝置假牙申請表
- 2.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戶籍謄本及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3.醫療院、診所出具之裝置假牙診治計畫書
- 4.原住民族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補助請款
- 1.製作假牙之醫療費用收據(需附千分之四印花稅)
- 2.領款收據及印領清冊
- 3.醫療院、診所出具之裝置假牙診治成果表
- 4.醫療院、診所之存摺封面影本
- 5.印領清冊
- 6.切結書
- 7.滿意度調查表
二、申請原民會補助,最高補助四萬元
補助對象
為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資格限制如下:
- 1、設籍本市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福利資格身分為一般戶,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且未符合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服務對象,或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補助者。
- 2、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計畫補助者。
- 3、服務對象獲本計畫補助,5年內(含本年度)最高補助金額不得逾新臺幣4萬元整(假牙維修不在此限)。
- 4、服務對象同一顎或同一牙位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滿五年以上,經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但假牙維修費不在此限。
補助項目/金額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最高補助4萬元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最高補助2萬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下(上)顎部分活動假牙 / 最高補助3萬4,000元
-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最高補助2萬8,000元
-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最高補助1萬4,000元
- 固定式假牙(指牙冠或牙橋) / 單顆最高補助4,000元,最多以補助10顆為限
- 活動假牙維修費 / 補助4,000元
申請方式
- 1.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補助裝置假牙申請表
- 2.醫療院、診所出具之裝置假牙診治計劃書
- 3.原住民族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補助請款
- 1.製作假牙之醫療費用收據(需附千分之四印花稅)
- 2.領款收據及印領清冊
- 3.醫療院、診所出具之裝置假牙診治成果表
- 4.醫療院(診所)之存摺封面影本
- 5.印領清冊
- 6.切結書
- 7.滿意度調查表
資料更新: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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