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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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化部111年度「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歡迎踴躍申請


1、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文化部新頒「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一)「東南亞地區與 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0年12月24日止(郵戳為憑)

2、本案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陳小姐,電話:02- 8512-6718,電郵信箱:yuhsuan514@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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