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公告】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徵才公告: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職缺1名(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一、 職缺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二、 職稱:辦事員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 國內外大專以上院校畢業。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具溝通協調能力及辦理原住民族事務相關經驗者優先。
 
四、 工作項目:
1. 原住民族事務綜合規劃及推動等綜合性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寄送相關佐證資料,請於截止日(110年04月15日)前寄至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紀小姐收。
 
六、 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紀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3957)。
 
七、 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完整資料,黏貼照片及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
(二)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 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函影本。
(五)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 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七) 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者,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八)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另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八、 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本局得視甄試成績擇優後補最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期限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本案承辦人:原民局秘書室 紀雅卿 電話:29603456分機3957
 
附件下載:外補案件徵才公告表徵才公告表
附件檔案
【返回】

計數器

目前站上人數:
今日瀏覽人次:0000049
今年瀏覽人次:0136513
總瀏覽:002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