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


壹、申請資格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補助學齡2歲以上未滿3歲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

註:應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認定之。

 

貳、補助金額或額度

    一、新北市政府(學齡2歲以上未滿3歲)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9,000元。

    二、其就學費用低於補助金額者,依實際支出就學費用補助。

 註:若實際繳費之金額低於上項補助金額,皆依實繳之金額補助之。

 

參、應繳證明文件

    一、在學證明

    二、幼生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以證明為在學幼兒及原住民身分)。
    三、申請表

    四、請領清冊各1份(請領清冊需監護人簽名或蓋章並以一園提出1份申請即可)。

    五、當學期繳費收據正本(如正本遺失,影本需註記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幼兒園戳章),請各園將收據正本依印領清冊順序排列,整齊牢固黏貼於A4紙張,勿以重疊及浮貼方式黏貼或訂書針固定收據。
    六、幼兒園之收款收據及幼兒園金融機構帳戶正面影本。

 

肆、申請方式及申請注意事項

    由原住民幼童家長向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再由幼兒園辦理初審後,將符合規定之相關文件備齊,於期限內向本府原民局提出申請。

 

伍、受理申請期間

 一、第一學期:每年9月1日至10月20日止。

 二、第二學期:每年3月1日至4月20日止。

 

陸、洽詢電話

承辦人員:許曾先生。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80。

Email:AJ1481@ntpc.gov.tw 。

 

【返回】

計數器

目前站上人數:
今日瀏覽人次:0000221
今年瀏覽人次:0135627
總瀏覽:0024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