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歡迎族人踴躍申請!
一、獎勵對象:凡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之原住民,依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辦法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者,得向本局申請獎勵金。
二、獎勵金發給標準如下:
(一)中高級:新臺幣五千元。
(二)高級:新臺幣一萬元。
(三)優級: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前項獎勵,相同語言別及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自原住民族委員會寄發當年度族語能力證明書之日起二個月內,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文件:
1.獎勵金申請表(附件一)。
2.當年度族語能力證明書影本。
3.金融機構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
4.資料切結書(附件二)。
5.領款收據(附件三)。
6.個人資料查調同意書(附件四)。
四、聯絡資訊:
(一)聯絡人:楊立芸小姐。
(二)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73。
(三)電子信箱:AR5498@ntpc.gov.tw。
(四)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西側。
資料更新:2022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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