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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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新北市原住民族產業精實暨創業計畫徵選競賽開跑囉!


公告事項:

(一) 為激發本市原住民族族人之產業創新創意、創業之能量,期有更突破性之發展,使原住民族群在未來產業、創業路上不再只是閉門造車,而是開門造局。本局於108年首次辦理創業提案徵選競賽,以民間創意及政府資源共同協力,創造本市原住民族創意經濟及產業提升並成功激發族人自我發展事業的創新能力及創業精神之雙贏局面,計培育輔導8組團隊、24名族人,並選出4案具潛力及執行能力之團隊,從殯葬業、美食業、美甲業及新媒體面發展創業機會。現109年為提升創業及產業之能量及培育更多產業優秀人才,透過計畫競賽之實施,並增加工藝組,結合經濟事業經營諮詢及輔導、融資及貸款輔導、從事商業活動之空間、課程資源輔導等資源,提供原住民創業獎勵金,激發原住民開展及創新原住民族產業,創造就業友善環境,提升創業成功率,活化原住民族特色產業以達永續經營。


(二) 徵選內容及參賽對象、規定:

一、徵選內容

  1. 青年創業組:以創業或發展產業為主,類別不限,可為提升原有事業,如異業結盟、產業拓展、產業創新等;計畫結合原住民族文化為佳
  2. 工藝精實組: 以原住民工藝創作為主,舉凡染織類、雕刻類、陶瓷類、手工飾品、竹藤草編類、綜 合材質及其他工藝類等;或印刷、書籍、插畫、包裝、繪本等視覺藝術表現之應用設計等,不限類別、風格及媒材;單一或系列作品皆可,作品須具量產可行性。

二、對象及規定

  1. 青年創業組:
    1. 參照本府青年委員會委員年齡,以年滿20歲至40歲(民國69年至89年出生),設籍、工作或就學於新北市之原住民族人為主。
    2. 108年度參與創業計畫競賽提案徵選之得獎者不得報名。
  2. 工藝精實組:
    1. 年滿16歲(民國90年出生),從事設計、製作及生產工藝品,並設籍、工作或就學於本市之原住民族人為主。
    2. 提報作品需為原創設計,製作需在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所在地完成,另5年內不可有發表、展示或獲獎紀錄,並不得為已量產之產品
  3. 可採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
    1. 以個人方式報名,一人以一案為限。
    2. 以團體方式報名,最多以三人為一組,且其中至少兩人為原住民身分(複審口試者以原住民為限),每組限提一案。
    3. 參賽人員不得跨組或跨隊重複報名。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1. 受理時間:109年5月1日起至109年6月14日下午5時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2. 報名方式:
    1. 完成初步提案計畫書, 說明動機與目的、現況與問題說明、目標顧客描述、核心產品或服務、創業構想與策略、執行期程及規劃、經費概算等項目(詳如簡章附件1格式)之具體內容。
    2. 繳交報名表件資料:於截止日前至本局官網下載簡章報名表及相關表件(如簡章附件2至4),完整填寫後,將報名表及附件資料印1份,以紙本郵件寄送(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局承辦人員。
  3. 收件單位及聯絡窗口:
    1.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經濟建設科 陳小姐。
    2.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83。
    3. 請於信封外註明「報名109年新北市原住民族產業精實暨創業計畫徵選競賽」。

(四)活動期程及內容:

一、初審:

  1. 由本局進行報名者身分資格及初步提案計畫書審查,合格者通知進入培力課程輔導,正取者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並以電話聯繫通知,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 初審活動預計徵選案件:
    1. 青年創業組:正取15案,備取5案。
    2. 工藝精實組:正取10案,備取5案(如收件數未達10案,初選入圍獎金組數將俟審查委員決議頒發)。
  3. 報名資料如有遺漏需補件者,本局將於收件截止日起3日內開放資料補正,逾期則不受理。本項補正僅限報名表單及相關證明文件缺漏,提案計畫書不接受補正
  4. 初審提案計畫書審查項目(暫定):
  5. 青年創業組 工藝精實組
    創新性(25%):問題意識清晰、構想創新程度 完整性(15%):作品設計規劃整體性
    可行性(50%):發掘與解決問題、執行方法、時程規劃、經費概算等 創意性(30%):獨特原創之設計巧思與美感,展現新手法或思維
    影響力(10%):需求滿足、預期效益等 實用性(30%):商品化之可行性及市場潛力評估
    執行力(15%):個人或團隊執行實績及能力 主題性(25%):主題及在地性,豐富延伸與應用之可能

二、培力輔導:

  1. 培力-自我精進:通過初審之人員,需參與本局所辦理之創業培力課程20小時及1場次參訪活動。
  2. 輔導-資源協助:於培力課程期間,本局配予參與之個人或團隊專家學者或業師之諮詢輔導2次(每次至少2小時),協助計畫撰擬、創業規劃、商品精進、口頭報告等相關能力。
  3. 諮詢輔導期間可進行計畫書、提報作品及簡報修正參賽人員需全程參與課程及輔導活動,如未參與時數過半,該人員將不予進入複審。

三、複審:

  1. 通過培力輔導之人員,即取得資格參與本競賽複審作業。
  2. 參與複審之人員,需於複審前10天內提供修正後之計畫書、提報作品及簡報,並辦理報告順序抽籤事宜。
  3. 參與複審之參賽人員需進行複審口頭簡報(青創組簡報15分鐘,工藝組簡報8分鐘),由本局邀請外聘委員組成評選小組,針對提案者計畫書、簡報及答詢選出各具創意與實踐潛力之提案。
  4. 複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 複審評分項目(暫定):
  6. 青年創業組 工藝精實組
    提案創新性(20%) 完整性(15%)
    預期產值效益(20%) 創意性(30%)
    計畫整體完整性(25%) 實用性(30%)
    內容可行性(25%) 內容可行性(25%)
    經費分配概算(5%) 口頭報告條理(5%)
    經費分配概算(5%)

  7. 團體報名者,複審提案簡報人需具原住民身分。

四、錄取名額及獎金(單位:新台幣):

      青年創業組 工藝精實組
    初審 正取15案,備取5案 正取10案,每案頒贈入圍獎金5萬元
    複審 擇取5組,每組頒贈獎金20萬元 擇取5組,每組獎金15萬元
    備註 如複審件數未達10案,錄取名額將依審查委員決議頒發

五、後續執行及成果展現:

  1. 青年創業組:獲獎之5組團隊由專家顧問協助後續2次團隊執行諮詢輔導,並協助爭取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精實創業輔導計畫。
  2. 工藝精實組:預計於109年12月前於本市TaTak原住民族文創聚落平臺展示得獎作品,並由專家顧問協助後續2次團隊執行諮詢輔導及協助爭取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精實創業輔導計畫。
  3. 媒合協助:
    1. 空間:如有空間需求之獲獎之個人或團體,由本局協助媒合本市創力坊空間、TaTak原住民族文創聚落平臺、新北社企電商基地、林口新創園區等相關創業及產業空間使用。
    2. 貸款:如有貸款需求之獲獎個人或團體,連結本市原住民創業及所營事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辦理後續申貸事宜。
    3. 未經商業登記者,如有商業登記需求,由本局協助商業登記事宜。

(五) 詳細內容及報名表詳如附件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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