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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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原住民族語學習班授課族語老師徵選報名!


一、計畫執行時間至108年11月30日止,由族語老師依課程時數自行規劃;並以課程內容擇一規劃辦理,詳實規劃教學進度。
二、授課族語老師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族語能力認證考試(102年以前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或103年以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高級以上),並參加原住民族語言振興人員研習結業者。
 (二)曾擔任原住民族委員會族語能力認證考試試務(命題或口試)委員,並曾參加政府機關(學校)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研習結業者。
 (三)曾擔任原住民族委員會族語振興人員研習之講座者。
三、如因課程需要,另可聘任部落耆老或有教學經驗族人協助授課。
四、課程規劃原則:由授課族語老師依各主題課程之時數規定自行規劃,以下列主題課程擇一辦理,詳實規劃教學進度:
 (一)以族語講授「兒童主日學」課程,如聖經故事、詩歌教唱、童謠等。倘主日學老師不會說族語,可聘請會說流利族語者協助以族語共同教學。並於課程中規劃辦理與「說族語」相關之活動,如朗讀、演說、或親子(或兒童)遊戲等。
 (二)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E樂園基礎教材(含字母篇、歌謠篇及圖畫故事篇)、生活會話篇(第1年執行之班別,應學習第1至10篇之基本會話100句;第2年之執行班別,應學習第11至20篇之基本會話200句;第3年之執行班別,應學習第21至30篇之基本會話300句)為課程主題。
五、開班地點及語言別:

地區 語言別 開班地點 老師需求
1 五股區 魯凱族 成州教會 1名
2 烏來區 泰雅族 烏來天主堂 1名
3 新店區 泰雅族 新泰教會 1名
4 淡水區 布農族 迦南教會 1名
5 三重區 卑南族  三重區重陽國小 1名
6 新店區 排灣族 新店區頂成里活動中心 1名
7 汐止區 阿美族 汐止區山光天主堂 1名
8 三重區 阿美族 三重區厚德國小 1名
9 三峽區 阿美族 國立台北大學 1名
10 八里區 阿美族 聖山教會 1名

 

六、實施內容:每班上課學員至少15人(瀕危語別至少8人以上),每周至少辦理1次、每次至少2小時。
七、遴選方式:
 (一)申請書件一經送達原民局即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初審,授課族語老師接獲補件通知時,須於3日內完成補件,逾期未補件者,視同放棄開班申請。
 (二)複審由原民局聘請原住民籍或熟諳原住民族語言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審查以書面為原則,惟審查委員如認為有必要者,得通知申請人列席說明。
 (三)審查結果除公布於本局官網外,並以書面方式通知授課族語老師。
八、申請方式:申請書件1份,得以親自送達、郵寄或採電子郵件傳送方式將前項申請書件送原民局。以電子郵寄傳送申請書件者,務必來電確認電子郵件收訖情形(楊小姐:電子信箱:AR5498@ntpc.gov.tw、電話(02)2960-3456轉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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