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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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創業及所營事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


申請資格

(一)事業負責人已成年。
(二)所營事業設於本市滿三個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於本市辦理公司、商業或合作社登記之公司、商業或合作社。
      2、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且有稅籍登記者。
(三)已接受本府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所營事業諮詢服務。(四)已取得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者。

用途、額度、
保證成數及期限

1.創業資金:最高額度新臺幣100萬元,保證成數95%。
2.營運周轉:最高額度新臺幣200萬元,保證成數95%。
3.升級轉型:最高額度新臺幣300萬元,保證成數95%。
貸款期限:最長5年(含寬限期最長1年)。

承貸銀行及利率補充

本貸款由板信商業銀行承作。
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625%機動計息。

利息補貼:提供第1年利息5成之補貼,相關作業規定如要點第13、14條。

申請表單下載

請上新北市政府官網(便民服務/申辦e服務/請輸入關鍵字「原住民」/點選原住民創業及所營事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原民局網站或掃瞄QRCode下載表單。

 

洽詢窗口: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陳珮琪小姐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
電話:(02)2960-3456 分機3983
傳真:(02)-2960-1121
電子郵件:AM1396@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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