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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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111年度「策展規劃解說員」公開徵才


職稱:策展規劃解說員
工作地點:新北市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
名額 正取:1人;備取:1人。
進用期間 :自進用日起算(111年1月1日出缺)。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者。 
二、 對原住民族文化工作有興趣,且具基本文化能力與基本電腦文書技能者。
三、 具原住民族身份者優先進用;如非屬原住民族身份進用者,合約期滿解約。
四、 具以下條件者尤佳:
(一)具文化活動計畫或補助型計畫撰寫經驗者尤佳。
(二)具導覽解說服務、佈展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 文物典藏保存維護與展示:
(一) 文物盤點及基本資料(史料)彙整、維護。
(二) 記錄部落祭典樂舞、工藝技術的保存和活用。
(三) 規劃主題策展活動及推廣文化技藝研習活動。
二、 館所導覽解說與展場服務:
(一) 招募在地文化導覽志工。
(二) 建立文化館具諮詢介紹在地部落自然環境及生態人文資源導覽旅遊行程。
(三) 協助取得人員或館舍環境教育之認證,並協辦環境教育活動。
三、 配合推展部落產業與文創商品行銷:
(一) 整合社會資源,規劃促進地方文化產業特色商品,創造原住民族文化產業平臺。
(二) 規劃原鄉文化特色版圖,詮釋在地文化歷史觀點。
(三) 地方館行銷推廣網路建置。
(四) 地方館雲端平臺維護管理及運用。
四、 館際交流合作:
(一) 與他館合作共同辦理展覽活動。
(二) 與他館合作辦理策展規劃、文化資產文創行銷等相關研習課程。
五、 協助辦理各項行政工作。
六、 須配合假日輪值工作。
 
薪資標準(請註明月支報酬)
一、 111年薪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標準表」(109 年5 月1 日院授人組字第10900319971 號函修正)敘薪,並折合薪點124.7 元計。
二、 解說員之健保費及勞保費依規定由本局及受僱人員依比例負擔,本局應依法提撥勞退準備金及就業保險費。
三、 新進人員依據下表敘薪:
 
使用條件 薪點
學歷 進修及實務經驗。 310
大學相關學系畢業以上 8年以上相關工作實務經驗。 290
4年以上至未滿8年相關工作實務經驗。 280
相關工作實務經驗未滿3年。 260
大專院校畢業非相關科系者 具8年以上相關工作實務經驗。 280
具4年以上至未滿8年以下之相關工作實務經驗。 260
相關工作實務經驗未滿2年。 250
相關工作實務經驗未滿2年。 230
 
註:相關科系如:視覺藝術、藝術教育、藝術行政、文化資產、歷史文化、博物館等文化相關科系畢業者(包括研究生)。
 
注意事項
(請註明須檢具資料、機關地址、報名方式、報名期限、聯絡人、聯絡電話)
一、檢具資料: 
(一) 報名表含自傳(請以A4大小直式橫書格式繕寫,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策展規劃員使用後簽名,自傳部分請述明專業經驗、學術專長,並請簽名);
(二) 教育部認定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歷者,請附中文翻譯本及經我國駐外使館、代辦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經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三) 專業、外語能力或其證明文件影本。
(四) 以上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有意者請將以上檢具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並將相關佐證資料掃描上傳,或以紙本方式逕寄「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經濟建設科,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王先生收(以郵戳為憑),
請註明「應徵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策展規劃解說員」、白天聯絡電話02-2661-8162,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一)聯絡人:王先生(02)2960-3456分機3989或(02)2661-8162 分機10。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方式包含筆試與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函覆,亦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三、其他:策展規劃解說員之進用依年度合約訂定期間,合約約期屆滿當然失效(合約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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