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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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2年度「農糧作物生產設施與設備計畫研提規範」補助申請,受理至3月20日止


公告事項: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輔導設 置蔬菜、果樹、花卉及其種苗作物生產設施及設備,穩定作物生產,提升農產品品質及其經營成效,進而促進產業發展。


二、補助對象:
(一)符合農業發展條例所訂「農民」定義之自然人及種苗業者。
(二)用地要求:設施搭建之土地應為合法農地或符合土地編定規定之土地,申請者須具備土地完整使用同意文件,如土地共有人同意文件(分管證明、土地使用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等。


三、若有相關申請疑義,請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049-2332380何小姐;相關農業設施溫網室資訊管理平台操作方式及問題逕洽凌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絡電話:07-9703898)。

 

 下載檔案:農糧作物生產設施與設備計畫研提規範、申請書及溫網室設施環境控制及生產設備補助參考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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