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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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1年婦幼安全「故事繪本創作」及「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比賽


公告事項:


一、為強化婦幼安全宣導成效,本次活動以提升市民朋友對婦幼安全之認知,透過創意發揮,藉由影像教導市民朋友如何自我保護及預防危害,落實婦幼安全保護政策。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參賽對象及投稿件數:
(一) 故事繪本創作: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不分年齡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
(二) 國小海報創作:以111年7月起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分為低(一、二年級學生)、中(三、四年級學生)、高(五、六年級學生)年級3個組別。
(三) 上開兩項比賽作品,限由個人製作參賽且每人限投稿1件。


四、作品主題及名稱:
(一) 主題:作品以婦幼安全「保護、守護、愛護」主題,內容正向、溫馨和諧為佳。
(二) 名稱:兩項比賽作品名稱皆限15個字以內;作品簡介限50字以內。


五、作品規格:
(一) 故事繪本創作:
   1. 內容僅限平面創作,創作媒材不拘,作品尺寸以A4(21公分 x 29.7公分)為限,橫式、直式由創作者擇定。橫式、直式皆左翻,文字編排由左至右(惟內容不得以橫式、直式交錯呈現)。
   2. 作品頁數須超過10頁以上,含封面、封底設計,總頁數不得超過30頁。
(二) 國小海報創作:稿件尺寸四開用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不需裱裝,以平面繪圖方式為限,水彩、蠟筆、彩色筆,廣告原料等均可,惟不受理以立體呈現、鉛筆完稿及電腦繪圖方式創作之作品。


六、評選規則:
(一) 評選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表現(30%)及繪畫品質(30%)共3項目進行評分。
(二) 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若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
(三) 著作權: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該項權利歸屬本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惟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七、獎勵方式:(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提供之禮券)
(一) 故事繪本創作:(共計5名)
   1. 金獎1名,頒發5萬元禮券、獎盃1座。
   2. 銀獎1名,頒發3萬元禮券、獎盃1座。
   3. 銅獎1名,頒發2萬元禮券、獎盃1座。
   4. 佳作2名,各頒發1萬元禮券、獎狀1幀。
(二) 國小海報創作:(共計24名)
   1. 高年級組:
     (1) 金獎1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一幀。
     (2) 銀獎1名,禮券4,000元及獎狀一幀。
     (3) 銅獎1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幀。
     (4) 佳作5名,各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幀。
  2. 中年級組:
    (1) 金獎1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一幀。
    (2) 銀獎1名,禮券4,000元及獎狀一幀。
    (3) 銅獎1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幀。
    (4) 佳作5名,各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幀。
3. 低年級組:
    (1) 金獎1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一幀。
    (2) 銀獎1名,禮券4,000元及獎狀一幀。
    (3) 銅獎1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幀。
    (4) 佳作5名,各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幀。


八、頒獎作業:
(一) 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111年9月底前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公布,並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二) 頒獎典禮:預計於111年10月中旬於本局6樓大禮堂舉行聯合頒獎,並視新冠肺炎疫情決定是否辦理或調整辦理方式。


附件:111年婦幼安全「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比賽辦法、111年故事繪本比賽辦法
 

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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