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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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即日起至111年5月23日止受理申請「112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計畫」


公告事項:

         

 壹、用途主軸

    一、促進原住民族就業事項:透過就業培力、訓練、輔導等方式,考量原住民族社會狀況及文化特性,包含經濟產業、資源永續發展、教育文化等議題,以開創不同面向之就業機會。

    二、增進原住民族福利服務事項:透過長期照顧、弱勢族群關懷服務、家庭服務、幼兒及教保服務、學生課後輔導及法律扶助等社會服務,完善原住民族福利服務網絡。 

    三、行政業務支出:支應本會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相關行政費用,如召開審查、諮詢、評鑑會議、查核、成果展示及專業委託服務等費用。 

    四、各用途事項計畫,以社會福利資源較不足區域為優先補助範圍。
           

貳、計畫補助對象如下:
   一、原民會及所屬機關(構)
   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三、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
   四、民間團體
        (一)各級立案之原住民團體
        (二)非原住民團體,以設立目的與福利服務、就業促進或職業訓練有關之非營利法人(不含政治團體)為優先。

 

參、申請資格
詳見「112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計畫」

 

肆、計畫期程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伍、作業方式
   一、全國性、地方性第一級及區域性計畫:自計畫核定公告日起至2個月內(111年6月6日)函送原民會,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地方性第二級計畫:於111年5月23日(以郵戳日期為憑)前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計畫」規定檢具相關文件送達本局,以利本局辦理初審後核轉原民會複審,逾期不予受理,請注意截止時間。

 

陸、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社會福利科–蔡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3965)

 

下載檔案:「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計畫」、原住民族委員會來函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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