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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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原young青年返鄉工讀職場體驗計畫」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受理報名,歡迎踴躍報名!


一、本市共有15名工讀職缺,分別為:
  1. 臺灣原住民教育經濟發展協會2名。
  2. 新北市樹林區原住民族發展協進會2名。
  3. 豐年文化藝術團1名。
  4. 新北市三峽區原住民族發展協進會1名。
  5. 烏來區公所2名。
  6. 新北市身心障礙者體育運動總會2名。
  7. 烏來區衛生所1名。
  8. 社團法人台灣葡萄園社會關懷協會2名。
  9. 新北市泰山區原住民族發展協進會2名。
詳細工作內容請參閱下載檔案:新北市用人單位職缺提報表。
 
二、工讀人員條件資格:
年齡35歲以下(計算至109年7月1日前足歲者),具原住民身分且就讀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含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單科型高中)、專科(五專)、大學校院(含四技二專)或研究所之本國籍在學學生,並以具下列資格之一者為限:
(一)高級中學:就讀高中三年級或高職三年級學生。
(二)專科:就讀專科三年級以上學生。
(三)大學校院:就讀大學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就讀二專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就讀四技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
(四)研究所:就讀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五)前開各項資格者,均未含休學、夜校生、假日進修部、在職進修、學分班、延畢或參加本計畫2次之學生。
 
三、注意事項:
(一)工讀學生如為用人單位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導幹部或相同職務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姻親等關係,或於本計畫開始前即已任職於用人單位者,均應予迴避不得申請該用人單位職缺。
(二)工讀學生如具有「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70萬元以下、曾辦理就學貸款者)、「身心障礙者」或「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身分者,請於報名時檢送相關證明文件,得優先錄取。
 
四、報名方式:
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於公告期限109年5月31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郵寄(依郵戳為憑)至本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完成報名程序。
(一) 報名表。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 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
(四)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足資證明「在學身分」或「檢附在學證明影本」)
(五) 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70萬元以下或辦理就學貸款等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六) 專長證照及學習證明等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五、聯絡窗口:
本局經建科陳珮琪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83
 
六、工讀薪資、差勤管理等相關規定,請參閱下載檔案-109年度原young青年返鄉工讀職場體驗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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