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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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原住民族工藝產業推廣計畫」烏來原創形象視覺圖形設計競賽開跑


一、為全面推動烏來區原住民族工藝產業發展及完成建立原鄉工藝品牌,並提升話題性、參與度與活躍度,藉此LOGO設計競賽徵選出具創意及代表性作品,賦予原住民文化及相關產業鮮明印象,利於行銷與推廣活動,形塑及發揚原住民產業品牌形象。

二、參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喜愛創作、設計者或本市各大專院校學生皆可參加。

三、活動時間及報名方式:
 (一)公告日起至108年10月15日(二)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下載附件報名資料填寫完畢連同所有繳交內容以電子檔寄至funstar.tp@gmail.com,主旨註明:「108年烏來原創形象視覺圖形設計競賽」,需簽名的資料請列印親簽之後再掃描成電子檔。
 (三)繳交資料: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LOGO設計作品。

四、設計原則:
 (一)設計以展現烏來地區原住民族原創特色為主,造形設計力求簡潔,內蘊深義並兼具視覺美感。
 (二)作品以利於平面印刷、立體成型或放大展示之運用性為原則。
 (三)請以電腦繪圖如Illustrator(*.ai)、CorelDraw(*.cdr)等向量圖之繪圖軟體繪製為佳。
 (四)A4完稿作品四邊各留2公分邊框,請存為JPG格式檔,解析度需至少為300dpi,色彩模式CMYK、RGB為佳。
 (五)作品不得標示可辨識個人、公司、團體之圖騰記號,例如:浮水印、名稱、圖章、代號…等有違影響評選公正性疑慮之記號,違者取消資格。

五、評審方式:主題切合性(特色精神、代表性、意象表達)佔40%,創意表現佔30%,視覺美感(色彩、整體造型)佔30%,由主辦單位聘請評審小組評選作品,並預計於10月31日(四)前公告得獎名單於本局官網。

六、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將選出一名優選,但主辦單位有權利決定是否從缺。
 (二)獎金新臺幣一萬元整。

七、注意事項
 (一)繳交作品規格不符、資料不全或違反活動規定,視同不合格件,不納入評選。
 (二)得獎作品無償轉讓主辦單位使用,詳如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之說明。
 (三)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另案公告,並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活動之權利。另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件說明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作出解釋權及裁決權。
 (四)倘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案聯絡窗口:(02)2503-7896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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