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新北市原住民族表演藝術團隊培力補助計畫」受理申請至9月10日止,歡迎團隊踴躍參加
一、申請條件:本市立案之原住民族藝術團體,每計畫參與製作及演出原住民至少10人以上。
二、補助額度:每團最高補助上限為15萬元。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8年9月10日止。
四、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依指定格式將實施計畫(以A4格式繕打)1份,於108年9月10日前函送本局(以郵戳為憑)。
五、審查方式 :
(一)申請單位應至少派1名代表就所提培訓計畫至本局進行10分鐘簡報,簡報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二)審查方式將由本局組成審查小組,就申請單位所提計畫及簡報內容進行評分,擇優補助4組團隊。
六、詳細申請流程請參閱「108年新北市原住民族表演藝術團隊培力補助計畫」,或洽詢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林小姐(02-2960-3456分機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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