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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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徵才公告:3等約僱人員1名


ㄧ、職缺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二、職稱:三等約僱人員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進用期間:自奉核定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表現優良時視預算許可續僱)。

四、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

(三)具有原住民身分或原住民族業務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未具雙重國籍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ㄧ者。

五、工作項目:辦理原住民族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六、薪資標準:按月支給220薪點之報酬(依現行行政院核定之薪點折合率標準計算,月支報酬約新臺幣27,434元)。

七、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自107年6月22日至107年6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八、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鄭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007)。

九、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一)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自行自本局網頁「公告資訊」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及黏貼相片,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畢業證書影本。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十、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通知。

十一、本案承辦人:原民局 鄭慧茹 電話:29603456分機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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