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113年度新北市政府設置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計畫『督導』第2次招募,歡迎族人踴躍報名!
徵才公告: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3年7月17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表件:
(一) 甄選報名表、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前開空白履歷表如附件,自傳欄位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二) 報名表件郵寄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經濟建設科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處註明「應徵113年度新北市政府設置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計畫督導」等字樣。
四、需用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五、進用資格及條件:
(一)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二)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三) 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四) 品行端正、具責任感、有服務熱誠,可配合業務於例假日辦理課程、活動與訪視等工作者。
六、工作項目:
(一) 綜理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計畫督導管理(含規劃、考核、執行)。
(二) 就業服務人員人事管理(含薪資製作、差勤管理)。
(三) 就業服務計畫總務事項(含財產管理及會計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進用期限:自機關通知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八、工作時間:每週工作時間及每日工作時數比照政府機關規定辦理。惟為配合業務所需訪視或查核,於例假日或夜間出勤,得採補休方式辦理。
九、工作地點:本市依機關業務所需指定之地點。
十、工作報酬: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之業務督導員給薪標準第1階計算,月支報新臺幣37,935元整 (含勞健保費及勞退儲金)。
十一、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以電話通知,並於通知後7日內報到、簽約,如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
十二、本進用人員之相關管理參照「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規定辦理,如有補充或修正事項均隨時發布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www.ipb.ntpc.gov.tw/)
十三、如有疑問得洽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經濟建設科陳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3983。
附件: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資料更新:2024年07月01日
計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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