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補助受理至4月20日止,家長請至幼童就讀之幼兒園申辦
106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補助受理至4月20日止,家長請至幼童就讀之幼兒園申辦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補助滿3歲至未滿5歲(自101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出生)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
二、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補助2歲以上未滿3歲(自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
註:應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認定之。
三、補助金額或額度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3歲至未滿5歲)辦理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
1.就讀公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8,500元。
2.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10,000元。
(二)新北市政府(2歲以上未滿3歲)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9,000元。
(三)其就學費用低於補助金額者,依實際支出就學費用補助。
註:若實際繳費之金額低於上項補助金額,皆依實繳之金額補助之。
四、應繳證明文件
(一)申請表或幼生管理系統登錄資料之印領清冊1份(需監護人簽章)。
(二)當學期繳費收據正本 (如正本遺失,影本需註記與正本相符) 。
(三)幼兒園之收款收據及私立幼兒園金融機構帳戶正面影本。
五、申請方式及申請注意事項
由原住民幼童家長向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再由幼兒園辦理初審後,將符合規定之相關文件備齊,於期限內向本府原民局提出申請。
六、有關補助款撥付方式及疑問,歡迎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查詢(https://www.ipb.ntpc.gov.tw/infor_detail.php?p_id=|53|&id=115)。